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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2019-03-2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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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上午,为鼓励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积极参与项目施工生产及经营管理,进一步促进项目部开源节流、增收增效,明确责、权、利关系。成蜀集团举行了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出席签订仪式的有集团公司董事长陈绍祥,常务副总经理蒋家贵,副总经理陈金华、顾大东以及各事业部领导、集团公司部门经理等20余人。仪式由蒋家贵常务副总经理主持。

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内部工程项目股份制责任书签订仪式

       蒋家贵常务副总经理首先向大家宣读了公司制定的《关于颁布实施项目责任人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关于颁布实施事业部股份制及内部工程项目股份制的通知》以及《成蜀电力集团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管理奖励办法》等文件。

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集团公司董事长陈绍祥讲话

       《关于颁布实施项目责任人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坚持平等协商、责权利对等的工作原则,指出了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对象是经审核入库(项目责任人库)的项目管理责任人,规定了实施期限以及实施流程。《关于颁布实施事业部股份制及内部工程项目股份制的通知》,要求集团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需分别与集团公司签订各事业部股份制责任书,各事业部须根据责任书的内容开展工作;集团公司新中标线路、变电站、新能源工程项目需逐一签订《内部工程项目股份制责任书》,在集团范围内实施《经营生产管理奖励办法》。《成蜀电力集团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管理奖励办法》,明确了各事业部(项目部)的获奖条件、奖励考评分测算、考核年度与完成产值的计算等内容。蒋总特别强调了项目安全目标和质量管理目标,这两项不得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发生。项目股份制合同是由集团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研究,通过多次的讨论慎重提出的。在阐明各事业部股份制合同的制定条款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金华分别与运检公司代表江明、变电建设事业部代表刘毅以及新能源事业部代表邓玉章签订项目股份制合同,成蜀集团从此迎来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副总经理陈金华与运检公司代表江明签订合同

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副总经理陈金华与变电建设事业部代表刘毅签订合同

成蜀集团举行运检公司、变电建设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项目股份制合同签订仪式
▲副总经理陈金华与新能源事业部代表邓玉章签订合同

       最后,集团公司董事长陈绍祥发表了讲话。他指出项目股份制的实施是成蜀公司的一件大事,它要落实两项关于企业发展的关键点,首先是激励机制,实施项目股份制目的就是要把每个成蜀人作为责、权、利的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激励人们将集团视为自己的企业,将集团的事情视为自己的事情;项目股份制的实施原则就是同股、同权、同责。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要做到每个人在成蜀集团充满朝气地工作生活,有成就感、有归属感。其次,股份制是为了锻炼队伍,培养人才。我们强调成蜀员工出去工作是一个团队,每个人都有优点、都有长处。要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积极投入到项目建设中。老同志要发挥传帮带作用,把多年积累的经验传授给年轻人,年轻人要积极学习,要在项目一线锻炼自己,在成蜀成长。我们要思想统一、目标明确、树立榜样,把成蜀打造成受人尊重的企业!